今天,刚睡醒的我饿得像只狼。
上了一下下的网,就骑着我的老铁马,到老街那边吃KFC。
一进去,很少人,感觉还不错,我讨厌多人的餐厅。
叫了我最爱的snack plate,选了风水位,洗了手,坐了下来,就用餐。
坐在我背后的两个小弟弟,不断述说着自己打机的威水史。
一个似乎有轻微弱智的员工,努力的工作,让别人认同自己。
一个戴墨镜很酷的uncle,走进来时,给予该员工一个亲切的微笑。
一个女孩,叫了一杯水,很勤劳的在读书。
一个妇女,叫了儿童套餐,不断的传简讯。
一个爸爸,带着他的女儿,两个很幸福的样子在用餐。
看来,今天的KFC,很不一样呢。
我想,我爱上它了,怎么办?
28/10/09
KFC
订阅:
博文评论 (Atom)
2 个放屁:
你有几时不爱它?!
=.="
有啊,吃太饱时,看到就想吐。
发表评论